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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公告
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》,经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批准,中海石油(中国)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使用中海石油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BIN HAI-106、BIN HAI-105船,自2002年3月6日至2002年12月31日进行秦皇岛32-6油田开发工程海底管道及电缆铺设施工,作业区域为:
1.39°06′42.051″N, 119°12′14.345″E;
2.39°07′41.903″N, 119°12′34.974″E;
3.39°08′05.547″N, 119°13′41.118″E;
4.39°06′58.324″N, 119°14′52.680″E;
5.39°06′37.259″N, 119°13′33.577″E;
6.39°05′36.051″N, 119°11′26.970″E;
7.39°06′26.133″N, 119°10′57.549″E。
连线及附近海域,提请各有关方面注意。
特此公告。
2002年3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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