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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公告
海北管字200204号
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》,经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批准,菲利普斯中国有限公司使用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BIN HAI—109船,自2002年7月17日至2002年10月17日进行蓬莱19—3油田一期开发工程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,作业区域为:
1.38°22′42.301″N,120°06′02.321″E;
2.38°22′04.122″N,120°05′14.992″E。
两点连线及附近海域,提请各有关方面注意。
特此公告
2002年7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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